為什麼需要驅邪或驅魔?換句話說就是有人的腦袋被驢踢了,我雖然不相信宗教,所以我也不會去佔人便宜,比方去拿免費結緣品,或者去蹭飯,做完這些事再說我不信這些,所以做這些也不會有報應。無恥、光明正大、白目這三種東西全然不同,卻老有人要將其混為一談,好比今天若我受洗了,那往後餘生我的宗教活動,就只剩下念經、祈禱和教會。可是如果我受洗完隔天,就去找濟公師父問事,還跟他說聖經說教我如何如何,我就是有大病,但如果我在教會分享,然後告訴教友和神父牧師,我覺得媽祖娘娘給我的啟示很好,我建議大家都該去,我九成該強制就醫,如果我是一個正式的傳教者,例如牧師、修女或神父,然後在面見上級,好比教宗時,說出我覺得一神教也可以吃香灰,或者燒紙錢榮耀上帝,那便是欺師滅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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