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侏羅紀世界


為什麼恐龍亂竄,造成災難,卻能一拍再拍,而觀眾始終都會接受?因為就和真實世界一樣,人類永遠學不到教訓,應該說,少數的集權或有錢人,永遠學不會教訓,剩下的人就等著吃爛果子,所以大眾十分無辜嗎?一點也不,大多數的人都有人性和良心,只是更多時候,我們覺得過現在的日子挺方便,因此就把自己戳瞎了。

電影中的女人美貌、強勢且不可理喻,但只要她恢復人性的光明面,就會有真愛擁抱她,反之,則下場不大好,但那畢竟是電影,現實生活中的女人,不論美貌與否,都常不可理喻,而真愛這玩意,和恐龍一樣稀有,也並非每個人都承受得起。沒有突破不了的防護,越是在舒適圈,越該戒慎恐懼,但人性往往粗心大意外加懶散,這是一切禍端的根源。

戰爭或許是人類演化中不斷出現並無法避免的過程,但聰明人應該懂得遠離它,因其所帶來的傷害,永遠比利益多。越是強大的武器,失控後的危險,越是不可估計。沒有永遠的敵人,當你遇上新的災難時,可能會懷念熟悉的仇恨,畢竟已經瞭解如何應付。每個人都在追求某種行是的力量和速度,甚至兩者之總和,失敗的多,成功的少,成功之後,你要花多少時間維持平衡而不墜毀。人類之所以會不斷的企圖模仿上帝,並製造出失敗的作品,這並不是我們的錯,畢竟祂就沒把我們做好。

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業力


就算你想對人好,也得看緣分,對於那有緣無份的,也只能尊重對方生命的軌道,妄想讓平行線有交集者,謂之孽。

命中注定


麻煩這件事,只有先來後到的差別,越是想免去麻煩,反而引來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半天折翼


別放棄!除非你能確定永不回頭,否則那經歷過的苦難會再度的折磨你,而曾擁有的光榮和成就也成了包袱和及枷鎖,遠比不上新手的輕鬆。

蠹魚


「你現在還會閱讀嗎?」乍聽這句話時,心裡咯登了一下。

「會阿!」我有些心虛的說。

「為什麼你這麼愛看書?」

老實說我從沒仔細想過這件事,年輕時的我,書本百分百放在所有媒體和知識傳播者的第一位,但現在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因為只有長篇大論,才能看出一個人真正的心。」

「聽不懂。」

「任何一個論述,即便是小說或笑話,如果過於短暫,那麼它充其量能表達的,也許只有深度的點,而缺乏到達廣度的線和面,而我們光靠片面的點來瞭解事情時,其實是很危險的。有時候點越深入,反而越容易陷入偏頗,就像許多網路上斷章取義的文字一樣。」

「只有書才不會出錯?」

「也並不是這樣說,透過一本書,你可以瞭解到作者企圖表達的方向,它通常是比較全面的,這是對方的立場,但對或錯,卻難說得很,小時候我都覺得自己的所讀的科學啟蒙書籍是唯一的定理和聖經,但事實是,隨著時代的演進,許多知識類的書都可以扔進垃圾桶。」

「那為什麼還要看?」

「我說的是科普類的書,因為知識是日新月異的,對於現在的科技或關於生物的新知識,幾乎可以被網路取代,但除此之外,在看書的同時其實你是和作者在溝通,你可以認同,也可以反對他的想法,比方說我看到某段小說,覺得寫得不夠好,於是我便會闔上書,想想怎麼寫會更好,有時候可能寫出來了,可更多時候,我其實也寫不出更好的,那我就會繼續看下去。」

「你所擁有的每本書你都會看完嗎?」

「我會看過,但或許無法深入,就如同我無法來得及熟稔每一位我所認識的朋友,書和朋友都需要時間來瞭解,有些書一開始你就愛上了,有些書則否,但隨著年紀漸長,你才瞭解他們真正的智慧,所以年紀越大,朋友和書都會越來越少。而重複毒一本書就像和老友聊天一樣,彼此會有默契,但也會有新的火花,一點也不無聊。」

「你真的很長篇大論。」她打了個呵欠。

其實我才說了很淺的一個點而已,但人應該學書,等著對方主動發掘,而不是一直糾纏。於是輕吻她的額頭,並關上燈。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一諾千金


發誓賭咒,向來是許多人的口頭禪或解決事情的絕招,蓋一個人只要指天為誓,賭地為咒,則似乎氣吞山河,決心無法阻擋,然事實果如此耶?往往謬之極矣,老頭生前和太后經常吵架,每回招架不住之時,必會開口:「我發誓如果我再如何如何,將來被汽車撞死,壓成一萬段。」

被汽車撞死不難,壓成一萬段真難,汽車又不是碎紙機,但既然最後一句無法應驗,則前一句也輪不到汽車多事,老頭死於心肌梗塞,死前依舊我行我素,沒為誰改過,也並無違背誓言。另外一種我們常聽到的就是「若有違誓言,遭天打雷劈!」蓋天打雷劈的機率甚低,可和樂透相比,而且雷神最近忙著對付奧創,誰有時間來劈你食言而肥的小角色。

那麼是否去神明面前發誓,效果就好一點呢?畢竟斬了雞頭,可事實不然,誰知道那人是否下跪時交叉了雙腳,或圈起手指,或在心中大曰:「才怪」、「相反」等詞彙呢?就算他當時真的一番赤誠,事後反悔,若改了信仰,領起綠卡,誰又拿他有輒。

相較於發誓,我還是比較小人的信任切結書或契約(除非你和黑道或地下組織有關,可能發誓效忠領袖,並願受一切嚴厲之制裁),這裡面可以列舉各式各樣的條款,而大多數和金錢有關,可有時對方有錢,即便他違反了契約,樂得破財消災,之後卻還是趾高氣昂,難免會叫人一口氣嚥不下去,因此必須訂立特殊內容的處罰條款,才能對付真正的小人。

但稍具法律常是的人都知道,切結書的內容,並不能違反法律,比方說如果內容是:「若甲方因乙方在感情上有任何不忠的行為,則甲方可以割除乙方的一顆腎臟。」這樣的切結書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因為它已經構成了傷害罪,而什麼樣的條款,可以讓對方即便有錢也感到害怕,同時又不違法呢?

經我苦私多年,想出一良方,可供眾人參考,我們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切結書的內容是這樣:「若甲方在婚後因乙方在感情上有任何不忠之行為,導致婚姻和情感受到危害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吃甲方的大便一次,而乙方不得因大便之份量、溫濕度、臭味等外在客觀條件因素,做任何拒絕或延遲之行為。」

這是不是一個很完美的處罰方案呢?如果經過律師的證明,就是非常有效且完美的法律文件了,你問我這是否過於殘忍?對於用嘴放屁的人來說,吃大便又算什麼?

閉門羹


也許是水星逆行的關係吧,許多情侶和夫妻最近都吵得特別兇,在星座學上,這叫無法順利溝通,包含誤會所導致的爭執,別問我怎麼知道的,臉書或LINE狀態總是讓人一目了然。設群網站原本的目的,應該是把人的距離拉近,並且更能分享彼此多采多姿的生活,可事實上,它只讓生命變得更無聊,有內容的東西越來越少,而使用者幾乎只在乎按讚或瀏覽數。

如果要討論社群網站的現象,已經有很多文章了,而且一時三刻也說不完,但我今天要談的不是這個,而是一個老觀念,家醜無須外揚,任何一人的臉書,上頭的朋友動輒超過百人,而這些人中,有幾人真正瞭解你的狀況?或你真心的想和他們分享隱私?我不相信所有的臉書朋友都是真實的好友,若一個人有如此多好友,焉有時間來經營臉書?

你可以對另一半有所不滿,但公諸於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若你真覺得對方所作所為甚是混蛋,則應該考慮分手,而公審,只會造成幾個現象,其一是所有人都贊同你,火力全開,那麼只證明了你當初的眼光很有問題。而你在同仇敵愾,怨氣得到消解之後,過陣子又跟同一人曬愛放閃,大家會怎麼看你?其二是你只是出於自己的情緒不滿,而其實不見得站得住腳,於是可能有人發表不贊同的論點,你因此跟朋友翻臉,又生了另一番風波。第三是介於兩者之間,你是有不滿,但動機只是想找人取暖,可取暖的火焰越強,和你朝夕相處的那人心也越涼。

兩個人的事情,就該由兩個人自行消化吸收,除非涉及離婚家暴,可能需要律師或上法院。修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你做到了,或許在拳賽中不會老處於挨打的狀態,而能偶爾狠揍你的對手--命運之神。至於那些光看到文章開頭的水星逆行,就自以為找到了爭吵的源頭,而開始替自己找藉口,那我也只能說造化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