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親疏遠近
其實要做到無差別心是很難的,畢竟人都會有私心,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的父親和一個陌生人一起掉進水裡,你會先救誰?
這個問題不難回答,那我們換個問題來說,如果你現在面臨飢荒,只剩下一份口糧,你會留給你的父親?還是你的寵物?前提是你自己還撐得住。這個問題就見仁見智了,但大多數人還是會選父親。
那我們再把問題複雜化一點,你的寵物救過你的命,但是你的父親從小就家暴你和母親,然後讓你們流落街頭,這時候你會選誰?
我不相信無差別心的原因在於,這是一個理想,而現實上,你我乃至於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於遠近親疏的定義,而這層定義,決定了我們是誰,以及存在的價值。
而因為你不曾經歷過對方所經歷過的,所以你沒辦法要求對方重視你所重視的,就如同對方不見得能認同你的想法一樣,有風度的作法是交換了想法之後,還留有彼此尊重。
或許在現實中真正的無差別,只有呼出的二氧化碳,和下氣通而已。
慧根
「抱歉,路上車子出了點小狀況,來晚了。」
「你出車禍了嗎?」
「那倒不是,前兩天才把車做年前維修,煞車皮和輪胎都換了,花了將近快三千元,剛才要去咖啡廳的路上,鑽進巷子發現店都沒開,一時尿急,就逆向鑽出巷子,結果被警察逮各正著,開了單,好容易解決了,從加油站廁所出來,掀起行李箱要戴安全帽時,又因為用力過猛把坐墊整個破壞了。」
「天阿,這也太倒楣了。」
「沒什麼,就當破財消災吧!車關來的,總比車禍好。」
「真的嗎?可以這樣化解災禍喔,那我亂買東西也可以嗎?」她準備抄筆記。
「噗,事情發生了,只能這樣想而已,不然要怎麼辦?」
「蛤!我還以為真的有這種法力!」
法力存在嗎?對於不論是命理、宗教界的人來說,都是肯定的,人們總被這種力量所炫惑,但凡講道理,沒人要聽,可一旦賣弄起神通,人群就圍了過來。
很多事情,是你擁有專業技術,就不需要神通的,曾有客戶問我:「學這個要有慧根嗎?」
「不用!」
「怎麼可能,一定要有慧根。」
其實他想聽的是,當然要有慧根,但是我覺得你慧根不錯,可是我不能騙他,於是說:「每個人都學得會,只要你用心。不過如果你的觀念正確,隨時知道自己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也不一定要學。」
「恩,我想也是,但我想知道世界上有沒有法力?真的有神可以讓你有求必應嗎?」
「有,如果你專心致志的求一件事,然後一直往那個方向努力,經過十幾二十年的努力,你一定可以成功。」
「靠!要二十年,我還問你幹嘛?」
「如果不做正確的事,然後投機取巧期盼成功,這是正確的觀念或慧根嗎?」
我常得罪人,我瞭解,有些人是自找的。
另外一種情況是,前一陣子,我和某個相識的人有了口角,然後她發了一個禮拜的蕁麻疹。後來她問我:「是你害我得蕁麻疹的嗎?你是不是詛咒我?」
「我沒有詛咒妳。」
「那為什麼我那麼嚴重。」
「因為你那陣子身體不好,跟我吵架完,情緒也不好了,然後又氣得睡不好,吃不下飯,所以免疫力失調,導致蕁麻疹發作,然後發作的時候又擔心是不是我搞鬼,於是潛意識裡好得更慢。」
「你為什麼那麼瞭解,是不是有監視我?」
「說穿了,吵架完我當下也不好受,因為沒有你的消息,所以也覺得氣梗在喉頭,導致吃東西沒食慾,注意力不集中,然後出門時還忘了穿外套而感冒。所謂的詛咒,不過是相互的懸念而已。」
「所以世界上沒有詛咒?」
「有沒有我不知道,但如果我有這個能力,我何不站在鴻海公司門口,威脅他們如果不付我錢,我就詛咒股價下跌,這不是方便得多?」
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
但書
「那麼另外一位劫,他發生了什麼事?」
「這麼說吧!永久性的職災傷害。」
「職災?他死了嗎?」
「我們不談論過去組織成員的事。」
「在搞清楚所有的事情前,我是不會加入的。」
「好吧!我們就說他在出任務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這個意外發生的時候,你在場嗎?」
「在。」
「你為什麼沒有阻止?」
「萬劫不復對應的不只是他人,也包含自己,任何加入組織的人都已經有失去生命的覺悟,畢竟邪惡本來就不擇手段。」
「除了這位劫,還有其他的成員是經過替補和損失的嗎?」
「沒有。」
「上次和我交手的大悟,是哪一位?」
「剛才你才在門口見過的保全,就是他了,在另外一位劫出現之前,他負責保護,他也是其中一位不。」
「為什麼他不用代號?」
「這是他的選擇,他覺得觀察者必須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必須考察情資的正確性,以及是否應該要把案件交由復審查,最後再交給劫執行,他覺得自己要對所有人負責。但是在前任劫出事後,他很害怕我單獨執行任務,於是暫時擔任我的保鏢。說到這個,他對你的實力讚譽有加,所以你加入後,他應該就不需要保護我了。」
「保護你傷害別人嗎?我還有一個問題,萬是誰?他似乎不在組織裡,但卻主導著一切。」
「這件事你暫時不需要知道,萬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見的,就算組織裡的人也一樣。但我可以給你保證,組織就是由我們六個人運作,萬只是提供資源,他不會干預或主導組織的任何行為。」
「任何加入組織的人,有自由退出的權力嗎?」
「很抱歉,加入組織需要經過全體同意,退出當然也是。」
「你們的制裁,會到什麼樣的程度?殺人嗎?」
「我們不殺人,從前不會,以後也不會,就算遇到的是殺人犯,也不會殺掉他做為懲罰,因為我們相信,留下他的命使其懺悔或受苦,比殺了他更有效率。」
「什麼樣的人值得你們這麼做?」
「我舉兩個例子,一個人屢屢把東西扔在別人的車上,然後污衊對方動了他的財產,可是法律卻無法制裁他。另一個則是用支付命令犯案,已經得手多次,我們用自己的方式,使他把不法所得還給被害人,如果沒有辦法還給被害人,至少會讓他把錢吐出來,然後捐給慈善單位。」
「你們會拘禁對方嗎?」
「這太廢事,我們沒有那麼多人力和資源,而且風險太大,但是我們會持續監控對方,這點不難做到。」
「怎麼做?」
「不如我先說說現在眼面前要執行的案例吧!一個速食店的店長,性侵了一個未成年女員工兩次,並且用經濟和其他的理由威脅她,除了不准聲張,還要成為他的性奴,你覺得如果是你,會怎麼處理?」
「我不知道,我面對的,都是現行犯。」
「加入我們,你就能用自己的能力阻止更多的邪惡發生。」
「如果我加入,有兩個條件,第一,任何情況下這件事都只跟我有關,不准涉及其他人。第二、只要任何人是我覺得不該受制裁的,我有權力終止這件事。」
「第一個條件沒問題,第二個條件嘛,你擁有了兩個代號的權力,這不見得是優勢,很有可能是困擾,你到時候就知道了,歡迎加入。」
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
安步當車
在我們那個年代,還沒有工具人這個名詞,只有備胎,備胎比工具人地位高些,要知道輪胎隨時會換,只有備胎長存車廂中,就像板凳球員般等待扭轉乾坤的機會,但備胎要長期出頭,除非車子開到荒山野嶺爆胎,而又沒有訊號可以叫救援,甚至最近的城鎮,都需要開上三五天以上,這種機率微乎其微,往往發生之時,備胎早已在車廂中風化。
當頭棒喝
「你認為王子和公主從此開始過日子後,才會充滿考驗,萬一那份考驗讓彼此感到厭煩,或者你發現這不是你想要的,或者你發現那時候自己會變得令他討厭,或者他令你討厭,這一切該怎麼辦?而且你對這樣的情形,一點信心也沒有,所以你現在很想逃走,是嗎?」
「對!那該怎麼辦?」
「沒什麼,就去試試看!」
「試試看?你不會覺得太兒戲嗎?」
「一點也不,反正你現在又不打算立刻嫁給他,如果一起生活之後,發現你對他的愛超過一切,那就結婚,反之,如果妳發現自己對他的愛比不上對環境或相處上的厭惡,那麼也恭喜你找回自己,就可以放手了。」
「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我很討厭他什麼都聽他爸爸的,他爸要他去哪,他就去哪,他應該要有自己的主見。」
「他自己怎麼看這件事?」
「他跟我說他身不由己,家人需要幫忙,他就會在。」
「哪種形式的幫忙?是他們家沒他就過不下去嗎?」
「你知道不是這樣。」
「恩,我知道的是,他在家族企業上班,要說幫忙也行,然後他告訴妳身不由己,你對他用幫忙家人的理由,既感到崇拜,又覺得有點站不住腳,因為他應該追求自己的理想,對嗎?」
「對阿!」
「那麼告訴我,他有和妳說過自己的理想嗎?」
「有。」
「那你覺得,他如果拋下現在的成就,然後出來奮鬥,是否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
「應該要吧!」
「那麼在他經濟不太穩當的時間裡,你會願意供養他嗎?」
「我願意。」
「你會希望他快點成就,然後耐心漸失嗎?」
「應該不會吧!」
「那他願意嗎?」
「他不願意。」
「你有想過為什麼嗎?」
「我不知道。」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從一開始就已經放棄了自己的理想,因為那實在太難達到了,而即便他看似擁有資源,其實那卻是阻礙。」
「我也這麼想,那怎麼辦?」
「可是我們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他今天沒有家裡的資源,而只為了自己的理想在奮鬥,或者說,他甚至為生活忙到沒時間有理想,你會在一開始選擇跟他在一起嗎?」
「你的問題好難。」
「人要面對自己本來就不容易。」
「我真的不知道。」
「那我再換個說法,你怎麼定義你自己?」
「我從來沒有定義過。」
「你要不要說說看?」
「你不能直接告訴我答案嗎?」
「我沒有答案,我只能跟你說我的看法,人有沒有理想都不重要,在這個CASE裡,他的理想只是跟你交代用的,但是最起碼他還願意跟你交代,所以代表他在乎妳。他也清楚如果去實踐理想,很可能會失去妳,所以他寧願安於現狀。而妳同樣不確定如果他的經濟不穩定,你們是否還能相愛。可是你現在只想要他聽你一個人的。」
「對!」
「那妳還覺得這是愛嗎?」
「這不是嗎?」
「我覺得他比較愛妳。」
「為什麼?」
「因為他最起碼敢拿出勇氣,和妳走下去。」
「你不能讓事情完全如我所願嗎?」
「你覺得,我自己的生活有完全如我所願嗎?」
「沒有。」
「那妳憑什麼?」
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自得其樂
我從不相信精神病,只相信混蛋是一種選擇,也很少在寫作的過程中,交代事件的真實性,有些故事,藉由網誌的分類就能知道,有些則半真半假,或亦真亦假,這都無所謂,但接下來要說的,是一個絕對真實的事件,關於一個混蛋,和一個,你們看下去就知道了。
每晚我都會在回家的路上,去超商買一盒現切的水果,然後在店門口將其享用完,做為一天的結束,再邁向歸途。在超商附近,有一精神異常男子經常出現,每每大吼大叫,或踹桌子,或踢椅子,甚至還會踢路邊的機車,有那麼一回,在他大叫之後,我抬起頭來,與此人眼神交會。
他先是興奮了一下,顯然一副準備挑釁的樣子朝我走來,並且開始大叫,我只摘下眼鏡,然後瞪著他,準備發難,他立刻就發現不對,然後撤退,從此只要見到我,都閃得遠遠的,我也懶得理他。
今天就不一樣了,他和一個年紀相當的婦人走在一塊,並且大吼道:「你為什麼這樣對我?為什麼?阿~~~~~幹!」
然後打了那女人兩耳光,在他下一次攻擊前,我已經擠到兩人中間,推了他一把,他的後腦杓和路邊的柱子接吻,然後又怒又怕的盯著我,但不敢前進。
我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轉過身對那女人說:「你需要幫忙嗎?如果害怕的話,不要說話,點頭也行。」
那女人冷靜的看著我,並面帶微笑說:「沒關係的,我早就習慣了。」
她都這種反應了,我怎麼能有失風度,於是點頭道:「那你慢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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