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正
無論是酒精、毒品、乃至於行為等任何形式的上癮,其實就是搞錯了,如果做一件事會得到真切的快樂,則必然能滿足,而非無可救藥的沉溺下去,恰恰是因為沒有找到真正想要和渴望的,而有了錯誤的投射,又不能從中得到慰藉,於是陷溺其中。同理,在家庭或親密關係中的恨鐵不成鋼,乃至於付出後卻得不到尊重,也是搞錯了,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事物值得持續且無私的付出,而沒有良好反饋。但凡因為在這樣的狀態中感到憤怒、無助,都應該反思自己其實一開始就把情感給了並不值得的對象。但我並不認同勒戒,若人想樂,自然會放,而無須戒。就好像多年來我遇到許多在感情中受苦的對象,無論是三觀不合,家人刁難,乃至於對象劈腿甚至家暴,當事人不論是還愛著對方或不甘心放手,都屬於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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