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冤親債主


我住的社區還算大,所謂大,就是認真逛大概要一個多小時才走得完。因為地處汐止山區,所以自然生態還不差,除了常常見到鴿子、台灣藍鵲、捲尾以外,這個社區的人對流浪貓也很友善,但規定是不能在停車場養貓,以免製造髒亂。

約莫是兩週前的一陣冷氣團,夾帶著有些混濁的西北雨,那晚我在社區散步,見到一個紙箱,裡頭有隻貓,一般社區的貓脾氣都不壞,但就在我伸出手時,牠齜牙咧嘴的咆哮了起來,於是我去買了罐頭來賄賂牠,然而牠吃歸吃,每日依舊咆哮不已,我也由牠,反正牠有權吼,我有權挑罐頭口味。

兩週相當於一個節氣,過了這個節氣,我們雖不能說熟悉了彼此,倒也算是養成了習慣,牠每天大約晚上十點卅到十點五十的時間到紙箱,不會早也不會晚,然後我準時在牠出現的時候遞上罐頭,看牠開始吃就走人。畢竟盯著人吃飯不禮貌,也不想落個市恩的名。然活該有事,昨晚卻在半路遇上另一隻貓,對著罐頭有如望穿秋水,於是就開給牠吃了,重點是牠還讓摸,多識相,這一折騰就錯過了時間,到紙箱前已經進入早子了,牠老兄不見蹤影,也罷,我就省起來吧!

今晚回家,剛把車在車庫停好,就看到催債的來了,牠怎麼知道我車位在哪?這可是地下二樓,而且還一臉憤慨,顯然是怪罪我昨天沒扮演好工讀貓奴的角色,可又不能在停車場餵牠,只得好言勸說,告訴牠等等老地方見,加倍奉還,果然等我回到紙箱旁,牠已經等在那裡了,長這麼大不曾欠過錢,更沒遇過討債的嘴臉,今天算是長了見識,果然請神容易送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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