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女人什麼時候會愛到死心塌地,無法自拔?很多人會誤會是被催婚時,但催婚,只是代表女人想要控制獲得到某些事,好比婚禮、婚紗或誤以為可以帶來安全感的儀式。真正的時間點在於老公或男友進了墳墓之後,她才能確定真的愛你,以致於寡婦的眼淚動輒讓人感到悲哀和同情,殊不知男人可能就是死在其折磨下。說到這,你必然想問我破解之法,我若有方法,早不知道結幾次婚了,不過碰巧見了幾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場景,那便是但凡進入曖昧或追求期,當女方陷入猶豫、欲拒還迎、乃至於第一次拒絕時,立刻表現百分百尊重,掉頭就走,沒有絲毫戀棧。又或者是分手後不到隨即陷入熱戀並閃婚。則對方反而會開始不斷的感到不甘,甚至和其他人在一起後,仍會覺得如果當時和你展開,或許會有...。畢竟想像不曾得到的,總是最美好。
這就彷彿原始人狩獵,明明已經進入大包圍狀態,而動物正緊張無處可逃時,卻全員撤退,臨走時還不忘說聲:「搞錯了。」那動物會不自主僵住很久,其中包含了一份怪異的失落感。即便如此,打敗女人的,從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自己的反覆糾結。
你當然可以不同意我的說法,覺得我污衊女性,或者感情,但法律早證明了我是對的,亦即通姦除罪化,雖然除罪,但仍有民事賠償,這是什麼意思?就是告訴你婚姻是有價的,而感情也是,你覺得對方辜負了你的感情,所以要求賠償,這不就擺明了告訴對方,你的感情就值那些?而求償的金額,在實際審判時,往往七折八扣,代表法律覺得你的感情不值,所以感情當然可以用金錢買到。當然這有某些情況例外,例如富商的一直養在家的太太(也可是丈夫)出軌,那麼富商求償,就純屬收回醫美、保養品、珠寶、豪車豪宅等投資金額而已。
而人們常說的背叛,更是自我逃避的笑話,很多人會說不愛了為什麼不能好好的告別?而要選擇背叛?我舉幾個多年來常用的例子。
狀況一,你和對象(不論雙方是性別)在一起三年,某天對方上街,對另外的人一見鍾情,但他沒有去追求,只是回來實話告訴你,無法再愛你了,然後他要分手去追求別人,請問這算不算好好告別?
狀況二,當年的你不能接受,於是用盡手腕挽留對方,多年後你們結婚了,並育有子女各一,但某天他又對其他人一見鍾情,同樣沒有出軌,然後回來老實交代,這算不算好好告別?你能接受?
狀況三,假設前二例不曾發生,你與對方相戀多年,琴瑟和鳴,有天他上街被車撞死,或忽然得病猝死,臨死前告訴你他對於不能多陪你感到抱歉,而你年紀仍輕,請問這算不算好好告別?又有幾人能接受?
很多人就會卡在對方不好好道別,對自己有所虧欠這件事而走不出來,這純屬活該,假如你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年,最終對方選擇背叛,然後被你發現,請問這段感情的十年,都是不開心的嗎?我不相信有人能忍這麼久,如果一開始就不開心,也就不會在一起,或者直接分手了。多半是三五年之後就開始變質,無論婚姻或感情,都是需要經營的,但變質的當下,大多數人選擇的是逃避,寧願裝沒事,然後兩個人一起痛苦,而背叛的那個人,最起碼他對的起自己的心,而選擇了逃離,反過來說,兩個人在一起廿卅年,卻早已沒有感情,只是在等對方做錯事,或者只因為對方沒做錯事,就繼續折磨彼此,這有什麼意思?再退一萬步來說,難道今天對方沒有背叛,而是整天不回家,不論是應酬、打麻將、釣魚、健身、或者去跟朋友喝酒,難道情況就有比較好嗎?差別在於,你沒有東西可恨而已,但你依舊不快樂,逃出去的那人也未必快樂,但最起碼他不用面對你,你終究活成了自己討厭的樣子,而你都討厭自己了,對方又怎會喜歡你?事實是不論你有多大的怨氣,對方老早就離開你們共同的圈子,而不論你的情緒有多糟糕,他都不會回來救你。
有太多結婚前的現代女性曾跟我說,她們若是以後在婚姻中沒有被好好對待,必然會直接走人,或者覺得男方應該要具備某種條件,才會結婚。她們在婚前都覺得自己獨立自主,不需要理會三從四德,然後婚後真遇上委屈,要離婚又不甘願,要繼續又過不去,這時候又覺得自己離婚後會不會沒人要,或者開始宿命論的找我的麻煩,問我這段婚姻是不是正緣?如果你認為自己是賢妻良母,而且公婆無可挑剔的好媳婦,人家不刁難你,或老公不幹點混蛋事,如何證明你符合這個稱號?如果對方對你很好,怎麼能證明你有多好?可反過來說,你若婚前都已經明碼實價的訂出條件,那婚姻的本質就是交易,交易好像是不能立牌坊的,那句話怎麼說的我忘了。
你知道人為什麼喜歡酒、醋、醬油、乃至於豆腐乳這類發酵物嗎?所謂的酵素,就是植物本身繁衍落空的遺憾。人們喜歡這些東西,如同喜歡悲慘的、充滿遺憾、未完成的故事,而聽這些故事,最好的方式,就是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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