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問我:「你說不要相信法律制度,難道是要人違法嗎?」
「你若有本事去打砸搶,我也懶得攔,我過馬路也不會闖紅燈。不相信和遵守是兩回事,但就有無法辨別的白痴,假設你是一個相信法律的人,你就會認為無論如何車輛都該禮讓行人,只要是綠燈,你就不會看車,硬是走過去,哪天碰到一個槓子頭,他就是覺得你走太慢,於是撞上了你,現在你在醫院,你會好過嗎?」
「不會,但我可以告他。」
「沒錯,你以為你告他他會忽然間如五雷轟頂,然後大叫『我錯了,我怎麼會犯這麼嚴重的錯誤,我這輩子都該懺悔』嗎?還是他頂多心裡覺得倒楣來跟你道歉,你要他有前述想法,除非今天你被撞死,然後他真的要被判死刑,但那是不可能的事,你的相信,和他的不相信,本質上都不符合現實,然後這兩個信念的量子糾纏,導致的現實就是你被撞了,如此而已。而另一個可能的現實就是,你被撞了之後,即便現代醫學發達,能讓你活繃亂跳的走出醫院,但你卻很有機會發現,你就是和被撞之前的狀況不同了,而那個部分是醫學或賠償金都無法修復的,可是法院也不會認定這件事,因為這純屬你個人感覺,目前的科技還沒辦法拿你的身體感做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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