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

惡即斬


剛退伍時,某回和一女性友人相約在公車站,見她下車時臉色慌張且詭異,詳問之下,才知剛才被色狼調戲,沒等她說完,拉著她回到還在等紅綠燈的原班車上,見一中年醉鬼,坐在後排,又糾纏一高中女孩不放。這下連指認都不用了,衝上去給了他四記耳光,他則吐了一些牙齒,瞬間酒醒,然後用漏風的口音直說對不起,以後不敢了。

一旁的歐巴桑曰:「么壽喔!年輕人,又沒人受傷,你幹嘛出手那麼重?」

我立刻還以顏色:「那你女兒來給他摸阿!」

那婦人脹紅了臉,鬼吼鬼叫起來,朋友拉著我下車,她埋怨道:「你為什麼要把事情搞大?他喝醉了,人喝醉都會這樣的。」

我劈頭就罵:「喝醉就可以亂來,那你要不要上去給他摸到酒醒好了,南丁格爾!」

沒多久就與此女鬧翻了,我不在意,這世上永遠都有不值得為其出頭的人。後續打聽,此路公車色狼橫行已久,經此事件後卻從此銷聲匿跡。被騷擾的女孩們或許不敢吭聲,但其父親、兄弟、男友難道也都就此算了?套一句小丑的台詞:「你們的睪丸被貓抓掉了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過錯有分很多種,如果因為三餐不繼而行竊的孩童,那真的該給機會,但慣竊、砍人飆車族、多次酒駕、性侵或性騷擾者,原諒的意義在哪裡?技術上的錯誤可以修正,但人格一旦養成,就有三六九等之別,酒駕的累犯,似乎也沒抓去關,而他喝醉時還是可以很大聲的嗆警察,旁人還會跟你說:「他喝醉了嘛!幹嘛跟他一般見識。」

似乎誰跟他見識了,就是那個人的不對,而意識不清,永遠都是推卸責任的好藉口。這些人不知道喝酒開車違法?或者累犯的色狼不知道要進警局?喝酒鬧事的常客也一樣,他們憑藉的,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而因為這些人的控制不住自己,社會就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而被欺凌的受害者,一定得控制住自己,同時大多息事寧人,因為就算進入司法,也只是徒然浪費時間和精力,而得不到等值的補償或公道。

人們經常以為理智和是非乃行得通之道,實則不然,一直在跟我們打交道的,是情緒,不明是非而犯錯的人是少數中的少數,大多數的人,都只在「我就是無法控制」或「我就是想做」中打滾,而當闖出禍來了,一旁的鄉愿還會幫腔說要給他機會,或者這也不是什麼大錯之類的屁話,無形中助長了這種氣焰。

對付情緒的唯一方法,就是修養自己,我瞭解修養本來就是一個比較高深的過程,但如果控制自己的目的,是為了要姑息失控之人的行為,我寧願降低自己的格調去和這些人計較,因為計較完了,我的血壓會低些。而在經驗值中,不論相熟者或初次見面,但凡有那因造化低而認為自己可以放肆或造次者,只要我釋放出一種你要是失控,我就沒打算壓抑自己的腦波,對方就會自動收斂。

時常懷念起那個童話故事裡善惡立報,是非分明的世界,雖然它已經過時很久了,就和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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