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腦震盪


最近有個08年的舊聞又開始在網路上炒起來,大體上就是一個摔角王被小混混揍到骨折,而不還手的故事,於是乎武德、偉大、修養等稱讚的形容如潮水般湧來,先來看看報導http://news.tvbs.com.tw/entry/171140
這就是一般流傳的版本,然後下方是比較完整的版本。http://www.pcdvd.com.tw/printthread.php?t=898104&page=3,可以明顯看出兩段敘述的區別,摔角好手並非沒有還手,而還手並不違反武德,也是人之常情,但他瞭解不能往死裡打,若這麼做了,在台灣有一條法律叫防衛過當,而先動手的人還會成為被害人,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穿鞋的(有家有業或稍有名氣之人)惹不起光腳的,而普遍認為這就是正義,可是對於一個運動選手,尤其是格鬥員來說,骨折是多慘烈的傷害?誰又會去在乎?

再看看另一個故事,裡面的主角宛如失控的浩克,頗為罪不可恕,而事實是如此耶?http://video.n.yam.com/20150508020383/%E2%80%8B%E4%B8%8D%E6%BB%BF%E5%8F%8B%E4%BA%BA%E8%85%B3%E8%A2%AB%E5%A3%93%20%E5%81%A5%E8%BA%AB%E6%95%99%E7%B7%B4%E8%BF%BD600%E7%B1%B3%E7%A0%B8%E8%BB%8A
奉上另一版本,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07004454-260402
我沒說誰對誰錯,動手一定不對,但事情似乎有前因後果。大部分的人都不會追根究底,只願意以訛傳訛,因為用腦需要花時間,而轉貼憤恨的罵兩句世界或社會病了,彷彿自己那份沒來由的人生困境和委屈便得以宣洩,卻不願意想想,自己那份委屈和困境,似乎沒那麼光明正大。而不少記者,都不再擁有新聞的公正性,成了編故事專家,企圖用自己的觀感來操作輿論。

如果當初被小混混揍的是名律師,他告到對方傾家蕩產(當然前提也是他還有能力提告),則社會大眾必然撫掌稱快,然後說混混該死,而利用專業來討回公道,為什麼在體育選手身上,就那麼不適用?小S有回在節目上問洪金寶:「你功夫那麼好,被我打一下應該不會怎麼樣?」

洪金寶回答:「可以,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然後他接著說這是李小龍教他的觀念:練功夫或武術,又不是給人打的。我們再反推回去,會選擇花多年時間習武或健身者,多半不是壞人或混混,否則抄傢伙多省事,而選擇以此道防身,等練出程度來了,遇上事情的結果卻是這樣,那練來幹嘛?普遍大眾的偽善謬誤觀念,使得武術在台灣越來越沒價值。武德不過是騙人的說法,當然如果你是沒本事的一般人,或號稱練了多年,其實不過嘴上功夫,或鍵盤仙者,遇到麻煩當然只好忍,這和德無關,稱為卒仔。

當然扭曲價值的不只記者,造神主義也出現在各大不負責任的轉貼網站,大凡瘦身聖品、抗癌仙丹、排毒最快......諸如此類的文章每隔一段時間就被瘋狂轉載,然後市場上某些商品的價值便水漲船高,偶有那懷疑效果者,只會上網問:「請問某某物的效果是真的嗎?」然後正反兩面的答案蜂擁而至,終於使其更惶恐不清,最終放棄自我,隨波逐流。

爆炸資訊的威力遠比快拳或球棒強大得多,若不能咬緊牙關,維持清醒,就等著被打到腦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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