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好死


未知生,焉知死,今天要說的不是死亡之後的事,畢竟一來虛無飄渺,二來死無對證。我想論的,是死法。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是你可以在新聞報導常見的話語,但誰認真的想過,自殺對於久病不癒的人和其家屬來說,是一種真實的解脫,故謂安樂死。這中間有很大的道德爭議,但道德爭議其實說穿了是狗屁!人不應該扮演上帝,剝奪其他人的生命,也不可以決定自己的生命,衛道人士如是說。

可如果今天角色換成了自己的寵物,在醫學上就完全合法了,到底是人類比動物高等?還是動物的醫學品質較好,這實在難說很。有趣的是,衛道人士並不知道,自殺曾經是一種風潮。歷史上最偉大的神明之一,我或許寧願稱呼他為魔法家,耶穌基督,這個被釘上十字架的人,他明明有許多機會可以避免這件事情的發生,可是卻從容就義了,我認為他根本是選擇自殺,至於為什麼要這麼做?

以下是本人的假設:稍微有點民俗概念的都知道,刑具本身帶有煞氣,尤其是死刑犯的腳鐐、手銬、或者是劊子手的刀等等。在羅馬帝國時代,釘上十字架時很普遍的死刑,在耶穌殉道之前,不知道已經有多少人死在十字架上,但當耶穌做了這件事之後,他的信徒也接二連三,蜂擁的選擇殉道,然後神奇的事情發生了,他們把十字架上擁有的巨大煞氣和怨念轉化為強烈的信念,從此十字架成了聖物,而基督教也蓬勃發展,立於不敗之地。

在一段時間裡,基督教的某派分支,稱為諾斯替教派的信徒,有一群鷹派的信奉者,他們會選擇在荒野的路上攻擊旅人,然後讓旅人反擊致死,如此他們便可以追隨耶穌之死而上天堂,當然如果旅人逃跑了,或者並沒辦法致他們死地,他們就會集體跳崖,來結束自己的生命。聽起來很荒謬不是?可如果耶穌是自願上的十字架,一切就非常符合邏輯,後來這個支派的活動過於激烈,導致死亡人數過多,教廷才立法規定不能自殺。

如果你認為這只是基督教的特例,就大錯特錯,中國歷史上,舉凡國家滅亡,而殉國的臣子,都被封為忠臣,而寧死不降的武將,也被史家所稱許。那麼為什麼為國家或宗教自殺,就是偉大的?而想減輕自己和親友的負擔,就得受社會公斷?甚至永世不入輪迴?

我不是鼓勵自殺,只是覺得,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而死,未嘗不可以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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