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老的新店員小陳,是一個熱愛自己工作的人,這是好事,壞事則是他太過迷戀那些自己賣的防身器材,以致於薪水常常都不夠用,雖然于老勸了他好幾回,但他總是說:「員工價很划算。」
于老很慎重的把我拉到一邊:「你能幫我個忙嗎?除了我,就你還能跟他聊兩句。救救這小子,我玩防身器材那麼多年了,也就車上放一兩樣東西,給我老婆買個辣椒水,這小子快把自己整成蝙蝠俠了。」
「那還不簡單,交給我。」
「等等!」他一把拉住了我,然後塞了個紅包。
「你這是?」我還沒理解,他低聲補充:「別在店裡讓他醒,不然我還怎麼做生意。」果然薑是老的辣,于老不愧是生意人。
「聽說你入手了兩支新的鎮暴槍。什麼時候可以去看你開箱?」
「老闆說後天才到貨,剛好我那天早班,不如我們約晚上。」
小陳家真的是小男生的天堂,各種各樣的防身器材一堆,他一一的向我介紹,但照這個速度,整晚都不夠用,我打斷了他:「你是喜歡這些收藏?還是真的覺得他們有用?」
「當然是覺得有用阿,這些東西怎麼可能沒用?」
「你知道他們其實全部都是玩具嗎?」
「怎麼可能!」
「這些東西,簡稱非致命武器,就是老外發明用來企圖取代槍枝的玩意,但不要說電棒,就算是電擊槍,在國外也經常失靈,遇到喝醉、癮君子或某些其他因素,導致神經傳導遲鈍者,電擊槍根本無法發揮效用,防狼噴霧也是一樣,有些老煙槍早就失去味覺,你噴到自己快嗆死,他還沒反應過來,而且美國警察其實很討厭辣椒水,因為國外的風太大,真的會吹回來,又或者與歹徒距離太近,而反被濺到,但就算發生了這兩種情況,他們還是得繼續執行任務,所以對於受過訓練的人來說,這只是讓他煩躁而已,最後就是你剛買的鎮暴槍了,你可以去YOUTUBE上搜尋一下,最起碼有兩組人進行了人體實測,就跟被漆彈槍打到一樣,很痛,會淤青,但對方真的有刀或什麼要威脅你,也無法阻止對方攻擊。而台灣的鎮暴槍,大概就是用漆彈槍的原理去改而已,你有看到最新的美國新聞嗎?美國警察打死華裔女博士的案例,他們用了布袋彈,那是用真槍的火藥驅動的,威力更大,卻依舊沒有辦法嚇阻情緒失控的拿刀者。所以醒醒吧!你過份相信這些東西,只會被自己害死。」
「我不信!這些東西怎麼可能沒用!」
「不是沒用,是沒什麼大用,不然我們來打個賭,我準備了一些東西,你試試看能不能用你的鎮暴槍打穿它?」
「什麼東西?」
「就是一些垃圾而已。」我拿出預先準備好的東西。
「這真的是垃圾,你要用這個當盾牌,你確定?」
「只要你的槍法夠準就行。」
「沒問題。」
昨天一共餵了四條肉泥,剛好消耗完兩包凍乾,四個湯罐、兩個主食罐,還有一個裝小魚乾的大塑膠罐,在停車場撿到了兩個亂扔的飲料罐我把這些東西壓平,全塞進大塑膠罐裡,再把塑膠罐採扁,然後扔進了空的飼料袋。拉著兩側撐開放在胸前。
小陳開啟了紅外線瞄準器,然後開始對著我的防禦開槍,第一把槍用了五發子彈,第二把用了三發,每發子彈造成的聲響都很巨大,可是塑膠子彈直接彈開,命中他的家具和裝潢,還有一發差點彈到他,小陳臉色很難看,但眼神仍透露著不服氣。
「不然你還有什麼都拿出來好了。」
「好!」
他拿出了一把武士刀,據說花了二十幾萬,然後我們一起把塑膠袋綁在一根木棍上固定好,他又揮了三次刀,複合媒材依舊藕斷絲連,這傢伙腦袋有洞吧!主食罐本身可是金屬做的,他待會必然會心痛到死。果不其然,這個沒練過劍道與居合的亂砍,讓那把寶刀上出現了不該有的刮痕。
「到底什麼才是有用的?」他的挫折寫在臉上。
「把功夫練上身吧!」
「 功夫?」
功夫不是你想的那樣,說穿了就是時間,十多年前我認識某酒保,大家都叫他錢哥,此人暗器可謂一絕,那次是和林君在某個夜店談他的風流史,吧台下的兩個人因細故吵了起來,然後就是全武行,錢哥皺了皺眉,然後掂起兩個玻璃杯,颼颼兩聲,便正中兩人後腦,接著夜店保全直接把兩人扔出去。這可讓我來了興趣,連忙上去攀談起來。
這才知道,錢哥原本只是租了個一樓的房子,房東是朋友的父親,是個藝術家,屋子後院空間寬廣,卻堆了一大堆廢木料和鵝卵石,問了朋友說是懶得扔,但可以任憑處理,錢哥實在沒有預算請人來弄,就趁著每個假日自己運出去扔,扔完了爛木頭,看著地上的鵝卵石,他忽然有了個惡趣味的點子,於是拿起噴漆在水泥牆上畫了靶,並訂出分數,然後對著牆扔石頭,照他的說法是,就當不要錢的飛鏢吧!初時當然是怎麼都不順手,隨著幾個禮拜的練習過去,錢哥越來越精準,同時把距離從當初的兩米,拉到六七米開外,最後則是站在後院通往廚房的進出口,約十米開外的距離,依然百發百中,瞄哪打哪。
就這樣又過了數月,錢哥到了新的夜店上班,這裡的薪水比原來的酒吧好,但卻經常有人鬧事,而保全則勢單力薄,有天又有三四人打了起來,並波及其他客人,錢哥出於情急,只得抄起巴台上的shut 杯,掂著挺趁手,就和鵝卵石重量差不多,朝對方扔了出去,頓時打得幾人站不起來,事後老闆非但不怪罪,還誇錢哥幫他省了多請保全的錢。而我和林君運氣真好,我們去之前,已經有半年沒人鬧事了。
「可是離了酒吧,他哪還有那麼多暗器?」
「離了是非之地,根本不需要暗器阿!」
原本以為聽完這個故事,小陳會有所醒悟,豈料一個月之後他又找了我。
「你看,我把之前的很多東西都賣掉了,然後貼錢買了全套的防彈且防刺的裝備,這樣就像你說的功夫上身吧!」
「功夫上身是一種觀念,不是你這種瞎搞的狀態。」
「這怎麼是瞎搞?我全身都防護了,包含頭部和面具。」
「你上次那把鎮暴槍賣了嗎?」
「還有一把?幹嘛?」
「你把全身裝備穿上,然後把那隻鎮暴槍交給我,我保證會讓你痛不欲生。」
「我不信。」
然後他哭了,他沒想到我會用鎮暴槍揍他,這玩意好歹是鋁合金做的,當榔頭使還沒那麼容易壞。
他邊流淚邊道:「難道是因為我沒有學格鬥技,所以才不能當蝙蝠俠嗎?」
這下換我震驚了:「你幾歲了,還相信這種浪漫傳說?這和聖誕老人有何不同?私行者的確存在,但蝙蝠俠的設定,根本就是白癡,漫畫把所有事情都想得太高大上,就像柯南永遠遇到兇殺案一樣,我告訴你,如果我是黑幫老大,要解決蝙蝠俠也不過分分鐘的事而已。」
「你要怎麼做?他的功夫比你好,裝備又很先進....」
「停!你這種人就是太容易被框架住,如果我是黑幫老大,我會叫小弟去潑他油漆,這比潑硫酸風險低多了,以蝙蝠俠的人設,他也不可能下重手,然後看他怎麼開車回基地,車窗上都是油漆,就算他可以用雷達導航或自動駕駛,我還可以叫小弟去潑他大糞,順便趁他下車時把它的車從頭到尾淋上水肥,這樣一來,他只要開車回去,全世界都知道他是誰,他住哪裡,而且這些英雄最重視的不是生命,而是自尊,所以對付這類人,傷害性不用大,污辱性強就可以了...」
于老說小陳後來就醒了,沒有再亂買任何東西,但不到三個月,就離職了,還埋怨我後來的新人很不進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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