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第一要素是細心,然後做些嘗試,那些嘗試也許不會馬上為你帶來機會,但會讓你變得討喜,這至關重要。真誠的諾言很重要,雖然不見得會實踐,但最起碼會讓對方覺得你當回事,人很多時候,要的只是當下的感覺。許多人一輩子都懷抱理想,卻無法達成,可有時候這樣反而好,畢竟達成理想而變質成自己當初厭惡或發誓絕不要成為的人者亦司空見慣。
規矩是一個矛盾的玩意,最該被遵守的規矩就是法律,但太過奉公守法或一絲不苟的執法者只會招忌,畢竟骨子裡每個人都只想看他人遵守規矩,而遇到自己時就轉彎了。但只有一絲不苟的執法者,才能在重大災難前拯救人,但在重大災難沒有發生或發生過後,人們都不需要英雄。至於人們為什麼需要英雄,從上古時代的宗教崇拜,到現在一連串的商業,其實都是相通的,歌功頌德製造偶像,可以產生許多附加的利益,等英雄撐不住垮台,又會有另一波的操作,反正大多數的人都只會盲從,活該當傀儡。
你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因為你不知道或者你不在乎的理由得罪任何人,而只要你有敵人,他們就會不斷的打擊你,不論你用什麼樣的型態出現在他們面前,人是種不講是非,只求壁壘的生物,大多數的人都見不得他人好,而英雄不是神,所以存在的目的就是被拉下神壇,即便一開始英雄本身並不想當英雄,但也會被身不由己的推上神壇,所以當庸才沒什麼不好,最起碼自由自在。
推卸責任是人之常情,而當重大災難發生時,該負責的人極少會願意承擔責任,他們往往會選擇找替罪羊,甚至不惜構陷他人,只為焦點從自己身上轉移。而通常媒體在此時只會扮演幫凶,他們只在乎收視率,什麼都願意造假。弱勢之所以是弱勢,很多時候是咎由自取,咎從何來,說穿了就是管不住自己,即便只要一分鐘,他們都足以釀成大禍,卻覺得那是份自尊。
不是所有的誣陷都能沈冤得雪,所以別相信法律和制度,別相信媒體。輕信就是偷懶,想偷懶只會把你害死。減低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不要多管閒事,本事是用來保護自己的,他人遭殃只能怪他們自己沒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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