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新同居時代II


是誰發明用水來比喻感情的,真乃絕妙,你什麼時候抓得住水呢?天長地久,不是奢望,便是怨偶,真實的情況是生離死別,生離和死別哪個難受?我不知道,其實兩者是差不多的。真愛也許只存在於傳說,我們所擁有的,不過是依賴、耽溺和慰藉罷了。因為愛太貴重,每人給的起,也沒人負擔的起。

雖說愛情和戰爭是沒有對錯的,可是我們依舊該守住某些原則,因為人一旦迷路,就很難找回正確的方向。先放手的那個人,其實承受了更大的痛苦,而有時候,堅持下去,對彼此都是折磨,越是濃烈的愛,越是折磨。

緣分的起滅,證明了上帝的幽默感非常奇特,絕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她說的話亂七八糟,充滿矛盾,不知為何,卻不討厭她。我們所秉持的價值觀或者說理智,其實一直不是個好煞車。

一旦涉及了金錢,還會有愛嗎?不論多少錢,不論什麼代價,都別賤賣自己。那麼愛和性,是否能分開呢?分開之後能不能運作得很好,或者說,合在一起的時候,又有幾個人能駕馭呢?

我們會不會搞不清楚自己真實的感覺呢?會不會其實不愛,而以為自己愛了,反之亦然,懲罰自己是必要的嗎?不論是遭受背叛,還是背叛了他人,那個人早已遠走高飛了,放不過自己的,卻始終是虛擬的影子。人其實極端脆弱,我們在演化的過程中就是群居動物,落單時根本沒有生存能力。所以需要陪伴,不論是哪種形式的陪伴,當然,陪伴久了,可能變成羈絆。

否定自己,然後產生許多自我傷害的行為,或許是一種療癒,但就像烈藥一樣,如果已經麻木太深,那只會造成嚴重的破壞而無法自拔。事緩則圓,圓就是繞回原點,你終究會習慣無奈和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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