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過庭訓


五歲的時候,第一次和妹妹上演全武行。老頭把我獨自抓進房間,說要給我一個教訓。

我很清楚老頭偏心,所以非常害怕的等待暴風雨的來臨。

「你聽清楚,我們家的男人是不准和女人動手的,無論如何都不准。」

「為什麼?」

「因為如果你對女生動手,你就會失去愛你的人。」

「什麼意思?」我不太瞭解。

「如果你喜歡一個女生,你就不可以對她動粗。」

「即使她先動手?」我有點不服氣。

「沒錯!」

「那如果我不喜歡那個女生呢?」

「你可以跑,如果再被我發現你有這種情形,以後就休分家產。」

這是一個極為嚴厲的警告,對身為皇嫡長子的我來說,不能繼承皇位比什麼都糟,自此我沒有再犯,一次......應該也沒有。

但長大以後,發現上了大當,因為根本沒有家產可以繼承。更糟的是,有些女人長得實在太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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