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後悔莫及


「我今天剛跟老公簽了離婚協議,也分居了。」

「既然離了婚,該叫前夫才是。」

「我就是不想當他前妻才來找你。」

「你都簽字了,我一沒有時光機,二又不會洗腦,哪有辦法幫你?」她真瞧得起我。

「那為什麼你之前還叫我來找你?」她居然敢提這件事。

「你兩年前就懷疑你老公,對不起,是前夫偷吃,那時候打來問我,我叫你到現場來諮詢,比較能夠確認,你卻說沒時間,或者說再想想,你自己說你一共打了幾次電話給我?」

「我不記得了。」

「我可是記得一清二楚,十七次。這十七次你沒有一次肯過來好好談,今天簽完字卻興沖沖的來了,我也只能跟你說遺憾。」很多人都有這個症頭,真搞不懂為什麼?

「你當真沒辦法嗎?」這女人沒把自己老公逼死,倒逼我來了。

「你兩年前來我或許有辦法,最遲昨天來,我還可以勸你先別簽字,現在我沒輒。」有些人諱疾忌醫,等發現癌症末期,再來怪醫師無能。

「可是找你一次也不便宜。」

「哈哈!你吃一次館子都不只這錢,難道你的婚姻還比不上這點價值?」每個人對於價值的定義都有很大的出入。

「那你可以幫我報復小三嗎?」

「怎麼報復?」

「讓她感情不順。」

「你明白她的背景嗎?」

「你是說八字還是地址,頭髮跟指甲我沒有,但是我有照片跟名字。」她有些語無倫次。

「我是說你知道這個小三多久了?確切的時間。」

「我前夫完全坦承是半年前,他們是在酒店認識的,這女的之前常被她前夫騷擾,還被前男友揍,自己還帶著個小孩。」半年前都不來,真該死。

「那她感情本來就不順了阿,有什麼好報復?」邏輯真的很重要。

「可是我不快樂,我也要她不快樂。」

「那你希望我怎麼幫你?」

「詛咒她。」

「怎麼詛咒呢?」

「用草人插針,然後害她生病或身敗名裂之類,或者跟我老公分手。」

「那你覺得這樣做會有效嗎?」

「應該要有對方的八字和指甲跟頭髮才有效。」

「你比我還清楚阿!那你回家自己DIY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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