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比例原則


我贊成廢除死刑,冤獄或許是一部份,但最重要的是,那些強姦、殺人、搶劫致死,綁票撕票的人,害死的少則一人,多則十人。可是那些大企業害人,動輒成千上萬,如果廠商都只是罰錢了事,憑什麼判這些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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