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驚悚


很經典的懸疑劇情,雖然已經是有年代的戲了,可和現在的電影比較起來,一點也不遜色。

罪犯的思維和一般人不同,精神病患也是,而因為精神疾病所引發的犯罪,則更難以用正常的角度去論斷。

主角發現他的當事人患有精神病的時候,覺得這無疑是掙脫審判的最好方式,所以他利用了這個點,最後卻發現自己才是被利用的人。

律師通常都不笨,高明的律師往往懂得更多,知識可以給我們力量,前提是必須在我們打開心胸,接受一切新來的事物刺激時。若只因為自認為瞭解了什麼,卻不去窮究其根源,則知識反而會形成障礙。

片中最後一段是主角離開拘留室,穿過法庭時,當事人在裡面和他喊話,而攝影機的角度從最上方俯視的畫面。法院很有威嚴感,放了很多法學書籍,擺設也相當肅靜,法官和律師、檢察官都是一流的高知識份子,可這些都不能保證正義一定會被伸張。從最上方俯視的鏡頭,或許就在暗示,高高在上的神正冷冷的看著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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